分发通知的情况极为紊乱。 要定一个明确的制度,书面的(要由哥尔布诺夫签署),并征得布里奇金娜的同意: (a)由中央委员会书记在某限期内通知某人, (b)由人民委员会的秘书们 (aa)用电话通知全体(或某些)人民委员,限期; (bb)书面通知全体,等等。 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3卷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17—318页